旧约 - 士师记(Judges)第14章

参孙下亭拿、见一非利士女、
归告父母曰、我在亭拿见一非利士女、请为我娶之、
父母曰、尔同侪我众民中、岂无女子、致尔娶于未受割之非利士人乎、参孙谓父曰、我深悦斯女、请为我娶之、
其父母不知斯事由于耶和华、参孙寻衅、欲攻非利士人、是时非利士人辖以色列人、
参孙与父母下亭拿、至葡萄园、有一稚狮、咆哮迎之、
参孙大为耶和华之神所感、手虽无械、而裂狮如羔羊、不以所行告其父母、
遂往与女语、甚悦之、
未几复至、欲娶以归、离途转视狮尸、见群蜂与蜜在其中、
取蜜于手、且行且食、至父母所、亦予之食、不以蜜出狮尸告、
父至女所、参孙设筵于彼、盖少者素有此例、
众见参孙、则简三十人为其伴侣、
参孙语之曰、容我以隐语试尔、七日宴间、如能详释告我、我则给尔枲衣三十领、外衣三十袭、
若不能详释、尔则给我枲衣三十领、外衣三十袭、佥曰、请宣隐语、使我闻之、
曰、自食者出食、自强者出甘、历至三日、未能解其隐语、
迨及七日、谓参孙妻曰、可诱尔夫、为我详释隐语、不然、我必以火毁尔、及尔父家、尔延我来、欲夺我所有乎、
参孙妻哭于其前曰、尔乃恶我、而不我爱、尔以隐语试我同族、而不以之告我、曰、我未告父母、岂告尔乎、
宴历七日、妻哭其前、至于七日、为妻所迫、乃以隐语告之、妻告同族、
七日日未入时、邑人告曰、孰甘于蜜、孰强于狮、参孙曰、若不用我牝牛而耕、则不能解我隐语、
耶和华之神大感参孙、遂下亚实基伦、杀三十人、褫其衣、以给解隐语者、盛怒而返父家、
其妻适其所友之伴侣、
士师记第十四章   第 14 章 

  士 14:3> 参孙择偶的标准有什么问题?他父母为什么反对? 

  14:3 参孙的父母反对他娶非利士的女子,是因为:( 1 )违背神的律法(参出 34:15-17 ;申 7:1-4 );在 3 章 5 至 7 节之中可以清楚看到,以色列人与异教人通婚的后果。( 2 )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最大的仇敌,娶他们所仇恨的非利士人女子,对他的家庭是种耻辱。不过,他的父亲虽然有权拒绝,还是依从他的要求,答允了这宗婚事。 

  士 14:6> 参孙徒手撕裂狮子,这可能吗?莫非…… 

  14:6 “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”(也可以直译为“耶和华的灵带着大能临到他”)指耶和华的灵赐给他不寻常的体力。他似乎只是因圣灵的临到而增加了体力,其他方面未受影响。 

  士 14:18> 参孙说这话的意思是── 

  14:18 “你们若非用我的母牛犊耕地”,是指“如果他们没有利用我的妻子”而言。假使他们没有恫吓他的妻子,就不能猜出谜语的答案。 

  士 14:19> 神给我的恩赐我是如何运用的?有没有用来谋私利? 

  14:19 参孙把神给他的特别恩赐,任性地作自私的用途。现在神也将能力与技巧分给全教会(参林前 12:1 及以下各节)。使徒保罗说,这些恩赐是用来“建立基督的身体”,也就是建立教会的(参弗 4:12 )。把这些能力用作自私的目的,就是削夺教会与同道信徒的力量。在你使用神所赐的这些能力时,一定要明确你是在帮助别人,而不单单是为着自己。──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