旧约 - 撒母耳记上(1 Samuel)第12章

撒母耳谓以色列众曰、尔所求于我者、我悉允之、立王治尔、
今有王出入于尔前、我已年迈皓首、我子与尔相处、我自幼出入于尔前、至于今日、
我在此、尔于耶和华及其受膏者前、可为我证、我曾强取何人之牛、劫夺何人之驴、欺侮何人、苛虐何人、受赇于何人之手、以蔽我目、若有、我必偿之、
佥曰、尔末尝欺我虐我、亦未尝受何物于人手、
曰、今日耶和华为证、其受膏者亦为证、汝于我手、索之无获、佥曰、彼为证、
撒母耳语民曰、昔立摩西亚伦导尔列祖出埃及者、即耶和华也、
尔当屹立、我于耶和华前、将以耶和华为尔及尔列祖、所行之义事、与尔辨之、
雅各既至埃及、尔祖吁耶和华、耶和华遣摩西亚伦导之出、使居斯土、
惟彼忘其上帝耶和华、耶和华付之于夏琐军长西西拉、及非利士人、与摩押王之手、遂与之战、
尔祖吁耶和华曰、我干罪戾、因离弃耶和华、事诸巴力、与亚斯他录、今求拯我于敌手、我必事尔、
耶和华遣耶路巴力、比但、耶弗他、及撒母耳、援尔于四周敌人之手、尔则安居、
尔见亚扪王拿辖来攻尔、则谓我曰、必有一王治我、是时尔上帝耶和华为尔之王、
今观尔曹所求所简之王、耶和华立王治尔、
如尔寅畏耶和华、而服事之、听从其言、不违其命、且与治尔之王、顺从尔上帝耶和华、则善矣、
如弗听从耶和华之言、背逆其命、则耶和华之手必敌尔、如昔敌尔祖然、
今当屹立、观耶和华于尔目前、所行之大事、
今非刈麦之时乎、我吁耶和华、彼将发雷降雨、令尔明知尔求立王、乃为大恶于耶和华前、
撒母耳遂吁耶和华、是日耶和华发雷降雨、众民甚畏耶和华、与撒母耳、
告撒母耳曰、尔为仆祈尔上帝耶和华、免我死亡、我之求王、乃加罪于罪也、
撒母耳曰、毋畏、汝诚行此诸恶、然勿转离不从耶和华、惟尽心服事之、
其勿偏离、从事虚伪、不能益尔、不能救尔之物、以其虚伪故也、
耶和华既喜立尔为己民、必因其大名、不汝离弃、
若我、决不止息为尔祈祷、而获罪于耶和华、必以善道正途训尔、
惟当寅畏耶和华、专诚尽心服事之、念其为尔所行之大事、
如尔仍行恶、则尔与尔之王、俱必灭亡、
撒母耳记上第十二章   第 12 章 

  撒上 12:1> 扫罗王跟身兼士师、祭司与先知的撒母耳在角色上有何不同? 

  12:1 撒母耳继续作以色列人的祭司、先知兼士师,服事百姓,扫罗则对十二个支派不断加强政治和军事上的管治( 7:15 )。 

  撒上 12:1-3> 无愧地交账,撒母耳为我树立了什么榜样? 

  12:1-3 撒母耳在给以色列人的临别赠言中,请他们指出他作士师的时候欺负过谁,为要叫百姓记住,他们可以信靠他所讲的尽皆真话。他也叫他们不要忘记,要求立王是他们的主意,而不是他的意思。他这一篇讲话,记载在第十二章之中,是打雷降雨的神迹之伏笔( 12:16-19 ),这样,神若处罚百姓的自私动机,他们就不能怪责他了。 

  撒上 12:10> 12:10 “巴力与亚斯她录”皆是异教的神。详情请参看 \cs15 7 章 4 节的注释。 

  撒上 12:11> 12:11 基甸拆毁巴力的祭坛,以色列人给他起名“耶路巴力”(参士 6:32 )。 

  撒上 12:12-15> 神是我和全人类的王吗?真肯定是!但──凡事都这样想吗? 

  12:12-15 神虽然应允以色列人立王,但祂的命令与规定仍然没变。祂要作他们真正的君王,扫罗与人民皆应当顺服祂的律法,断没有人可以不受祂律法的管治。人类的行动皆在祂的掌管之下,祂乃是全人类的真正君王。我们必须尊重祂的君王地位,使我们全方位的关系、工作、生活以及家庭都符合祂的法则。 

  撒上 12:17> 神为什么应允撒母耳的祷告,施一个有损庄稼的神迹? 

  12:17 收割小麦是在阳历五、六月之间,接近干旱季节的末尾。因为此期间罕有雨水,所以大雷雨实为神迹。不过,这种神迹并无益处,因为在收割小麦的时候下雨,庄稼会受损,很快霉烂。这种反常的现象,显示神不喜悦以色列人立王的要求。 

  撒上 12:22> 神拣选的用意是什么?那意味着…… 

  12:22 神为什么要使以色列人作“祂的子民”呢?神拣选他们,并不是因为他们配得(参申 7:7-8 ),乃是为了藉他们使天下万族都能因弥赛亚而蒙福(参创 12:1-3 )。因为神拣选以色列人,他们是特别的族类,所以祂绝不会撇弃他们,反而因为他们的不顺服,常常责罚他们,好使他们与祂恢复美好的关系。 

  撒上 12:23> 代祷、传道是信徒的责任,我有没有自觉地去做? 

  12:23 没有为别人祷告是犯罪吗?撒母耳的话似乎说明这是犯罪。他的行动说明神子民有双重责任:( 1 )要恒切地为别人祷告(参弗 6:18 );( 2 )要教导人归向神的善道(参提后 2:2 )。撒母耳尽管不同意百姓立王之想,却向他们保证,他要不住地为他们祷告,并继续教导他们。我们可以跟别人有异议,却不应停止为他们代祷。 

  撒上 12:24> 我应牢记神昨日的恩典,尽心今日的事奉,努力向标竿直跑,一生…… 

  12:24 本节经文是撒母耳在临别赠言之中,第二次提醒人民,叫他们想念神为他们所做的大事( 12:7 )。用点时间回想以往,会使我们全心注目于神的美善,并坚固信心。我们常常雄心万丈地想到未来的发展,以致没有时间追想神已经成就的大事。纪念神已经为你做成的事,能使你以感恩之心向前迈进。